关于2006年全国大型医用设备使用人员上岗考证的通知
发表日期:2006-4-3 11:27:01 浏览数:
各市卫生局、各有关单位:
在卫生部、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、财政部联合发布的《大型医用设备配置与使用管理办法》中明确指出:“大型医用设备上岗人员(包括医生、操作人员、工程技术人员等)要接受岗位培训,取得上岗资质”。根据文件规定和中华医学会统一部署,2006年全国大型医用设备使用人员上岗资格考证开始报名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考试专业、时间及地点:
9月24日(广东) 医师:CT、MRI、LA(MM50质子治疗系统、放射性粒子植入)
技师: CT
10月15日(广东) 医、技师:彩超(CDFI)
11月18日(北京) 技师:LA、(质子治疗系统、放射性粒子植入)、X(r)刀
11月25日(北京) 物理师:LA(质子治疗系统、放射性粒子植入)、X(r)刀
医师:X(r)刀
12月2日(北京) 技师:MRI
12月9日(北京) 技师:(800毫安以上数字减影血管造影X线机) DSA
12月17日(在京) 医、技师:眼科准分子激光PRK(Lasik)
二、报考条件:
从事本专业2年以上;医师类考生必须持有《执业医师证》;技师、物理师必须具备相应专业技术职称。报名后请勿随意更改,退考、缺考者恕不退款。
三、报名时间:我省报名截止日期为2006年6月1日,逾期恕不受理。
四、费 用:
全国统一收费,每人交培训考务费536元,报名费10元,智能卡100元(合计646元),补考、缺考人员(自带2005年的智能卡)交310元,全部费用从银行汇入我会帐号:
收款单位:广东省医学会
开户银行:中国银行广州惠福西路支行
帐 号:810722275608091001
广州考生用银行进帐单方式汇款,(请不要使用现金送款单)广州以外的考生用电汇方式。汇款人必须是考生本人,汇款单上务必注明考生姓名、单位及报考专业,以便于查对,未写姓名的汇款单视为未交款处理,请配合。待考试时凭汇款底单领回发票,以免邮寄丢失。请勿邮政汇款。我会财务科电话:020-81845767。
五、报名程序:
请详细阅读本通知及附件,按照所从事的专业用正揩字体认真如实填写“大型医用设备使用人员上岗考证报名表”一份并盖章(详见附件一,可用A4纸仿制复印或从网上下载)并遵循以下规则:
1、提交一寸免冠正面照2张(相片要求:本人近期免冠、白色背景的彩色正面照片,照片背面注明姓名,用小纸袋装好,注意不要被笔水弄脏);
2、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复印件;
3、提交《执业医师证》复印件;
4、提交在用人单位从事本岗位工作期满两年的证明;
5、汇款单复印件;
6、补考、缺考人员,请在报名表左下角注明;
7、考试期间凡在外学习进修的考生,可申请在异地参加考试,但必须在原省份报名;
8、经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,由考点发放准考证(智能卡);
9、考生报名后不参加考试的,视为缺考,取消本次考试成绩;
10、凡考试连续两年没有通过考试的考生,第三年视为新生报名的考生。
11、解放军所属医院均到本省医学会报名;
12、CT、MRI、LA的工程维修人员在装备学会报名。联系电话:010-82801670/2336;
13、考生请按以上的程序,必须提交1~5项材料用特快专递寄(送)广州惠福西路进步里2号广东省医学会聂琳玲,邮编:510180电话:020-81906073
六、教材、培训考试与发证
考生根据相关教材(详见附件二)自学,考前集中培训(培训地点不保证在广州,具体时间、地点另行通知)。采用国际通用的标准化考试(答题卡),全国统一命题,微机阅卷。考后3个月上“医教网”(www.docedu.com)查询成绩,合格者约10个月后由卫生部颁发证书。
欢迎张贴,请互相转告或登陆广东省医学会网站:www.gdma.org.cn .
广东省医学会
二○○六年三月六日
附件一:全国《大型医用设备使用人员上岗考证》报名表
附件二:全国大型医用设备使用人员上岗考试辅导教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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